快递围绕我们的生活,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捷,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我们生活质量,但随着快递行业的蓬勃发展,以及越来越多人习惯网购,在实际生活中,快递公司会存在将寄件人的寄的物品丢失。如果邮寄的是民事上诉状丢失,导致当事人无法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诉状提交相关法院,从而产生的损失,快递公司需要赔付吗?
原告于2023年7月9日在某市某某快运服务有限公司、某某街道 116 号递快件,快递单号XXXXXX。由于该公司没有把我快递交给指定收件人且超过15天时效,致使原告需支付案外人8651元及利息。双方因快递丢失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
被告某快运公司辩称:1、原告非本案适格原告,其并非案涉快递的寄件人;2、本案并非运输合同纠纷,而系快递服务合同纠纷;3、案涉快递系在另市经营区域遗失,并非在被告经营区域内遗失,与被告无关;4、寄件人在使用某达快递寄件时已勾选并同意某快递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未保价快递遗失的在5倍运费限额内赔偿损失;5、原告诉请的损失无事实依据。
经审理查明,2023年7月9日,原告以“刘某”的名义在位于某街道某路116号的快递站寄送某达快递,寄件人的联系电话为原告名下的手机号,收件地址为 “某省某市某人民法院第三庭”,寄件显示为“文件”。原告为此支付快递费7元。被告提交的某快递跟踪记录显示,原告所寄快递2023年7月15日在安徽宣城孙埠镇公司异常签收,2023年7月19日的记录显示“快件已进入自动遗失程序,请发件网点向消费者极速理赔。”
另查明:1、某快运公司系经营国内快递等业务的企业,某街道某路116号的网点为某快运的收寄点之一;2、原告在填写案涉寄件时勾选了“我已阅读并同意《某达快递服务协议》”,该服务协议3.赔偿标准栏约定“未保价快件,某达在5倍运费的限额内赔偿交寄物的实际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3、原告曾向某市某经营部购买管道等货物,管辖法院作出相关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向某建材经营部支付货款8651元及利息,原告自称收到该判决书的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某快递中的寄件为“原告所写情况说明、经办人写的流水账、肖某写的收款条。”
法院认为:(一)原告刘某在某街道某路116号的网点通过某快递方式寄送快递,并支付了服务费7元,被告接收了该快递并提供了前期的快递服务,双方形成了快递服务合同关系。被告作为快递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协议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时将快递送达收件人。被告在收件后将原告所寄快递遗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案中,原告称其所寄快递内的寄件为相关证据的原件,由于被告遗失该寄件,造成其需支付某建材经营部货款8651元,但从现有证据看,无法证明该快递中的寄件为证据原件,且原告所称的“证据原件”交寄于判决书作出和送达之后,无法证明原告所称的损失与寄件遗失之间存在关联性,故对原告诉请被告偿还其损失8651元不予支持。但考虑到被告确实将寄件遗失,未能履行约定义务,其应按 《某快递服务协议》的约定按5倍运费35元支付原告。
邮寄物品时,减少物品丢失和损坏的问题,寄件人应该从多方面采取措施,例如选择信誉良好的快递公司,寄件时正确填写寄件人及收件人信息,对于贵重物品保价邮寄,保持沟通和专注,出现 问题第一时间和快递公司联系沟通解决。必要时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权,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供稿丨民二庭
编辑丨审管办(研究室)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原标题:《【鸠案说法】邮寄上诉状的件被丢失,快递公司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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